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WAGO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定于10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WAGO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一审第三人乐清乐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
WAGO是德国知名的电气连接器制造商,成立于1951年,在全球拥有超过8500名员工,其弹簧连接技术在工业连接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在中国,WAGO已公开和授权专利超过500件。本案涉及WAGO拥有的第201210599279.0号“接线端子”发明专利。该专利此前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WAGO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WAGO的诉讼请求,WAGO随后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此前关联案件的审理记录,最高人民法院在类似案件中重点审查了涉案专利的创造性问题,围绕“产品名称不同不等于技术实质不同”“紧凑结构属于常规改进”以及“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特征未构成创造性突破”等核心判断展开分析。此类涉及外国专利权人的行政纠纷案件,其审理结果对涉外专利行政纠纷的裁判标准具有参考意义。今日庭审将围绕专利创造性认定、说明书公开充分性等核心争议展开。
小米科技商标侵权案今日开庭审理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上海赫杭洋科技中心及杨某某列为被告,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于2026年10月12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沪0109民初6349号。被告上海赫杭洋科技中心成立于2023年8月29日,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仅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集中登记地),法定代表人为杨月霞,经营范围涵盖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等。从被告的经营规模和注册地址来看,属于典型的“轻资产”电商主体,依托集中登记地注册,实际经营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从案件背景看,本案是小米科技针对电商领域商标侵权行为发起的系列维权行动之一。天眼查数据显示,近一年内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达525则,其中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公告以359则居首。小米在手机、智能硬件及生态链产品领域拥有广泛的商标布局,其维权策略通常涵盖线上电商平台及线下渠道的侵权打击。在过往的同类案件中,小米曾针对在智能马桶等商品上使用近似标识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法院认定权利商标为驰名商标,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方赔偿3000万元。本案的具体争议焦点将涉及被诉侵权标识与小米注册商标的近似性判断,以及被告是否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混淆使用。
上海知产法院终审改判THEORY商标侵权案,侵权方赔偿320万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思睿公司与希尔瑞公司及六家奥特莱斯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思睿公司系“THEORY”注册商标权利人,该商标在服装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希尔瑞公司在多家奥特莱斯设立“theory luxe”专卖店,在产品、包装、装潢、宣传中使用近似商标。一审法院曾认为希尔瑞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思睿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思睿公司不服上诉。上海知产法院二审认为,被诉侵权商标完整包含了思睿公司商标,且均使用在服装产品上。侵权人在店招、装潢、宣传及域名等使用被诉侵权商标属于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同时,专卖店工作人员在向消费者推介服装产品以及希尔瑞公司在招聘广告、宣传中均虚构了“theory luxe”和“THEORY”注册商标的关系,误导了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据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思睿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希尔瑞公司已履行赔偿人民币320万元的义务。判决后,思睿公司专程向上海知产法院赠送锦旗及感谢信,认为判决“有效震慑了违法经营者,切实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国内首例BAW滤波器侵权案宣判,新声半导体胜诉获赔150万元
10月8日,国内首例BAW滤波器同业侵权案一审宣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深圳新声半导体有限公司起诉北京芯溪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芯溪半导体败诉。判决结果显示,法院责令芯溪半导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原告发明专利权的被诉CS3041FB型号薄膜体声波滤波器产品,立即销毁尚未售出的被诉产品及专用掩膜。同时,芯溪半导体需赔偿原告合计150万元,涵盖50万元经济损失及100万元诉讼支出。涉案专利名称为“谐振结构、用于制作谐振结构的方法”,申请日为2022年9月20日,授权公告日为2023年1月10日,授权公告号为CN115225058B,专利权人为新声半导体。新声半导体通过对被诉侵权产品进行剖片,将剖片图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比对,确认被诉侵权产品与权利要求限定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公司还委托季丰公司、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电子信息研究院等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剖片检测和鉴定,均得出相近结论。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3-5的全部技术特征,落入保护范围。本案是新声半导体依法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一次司法维权。从赔偿金额看,50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并不算高,主要原因在于原告在尽力举证后仍证据不足。但法院同时认为,芯溪半导体存在消极、懈怠举证行为,且具有较为明显的主观过错。判决书显示,双方当事人均确认被诉侵权芯片产品主要使用在手机产品上,通过特定代理商及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此案作为国内首例BAW滤波器同业侵权案,对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制度衔接倒计时:修订版条例10月15日施行
10月15日起,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01年颁布以来25年间的首次系统性修订。与此配套,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六号发布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将于10月30日起施行,第六九五号公告发布的修订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行政裁决指南》也于同日施行,2019年发布的试行指南同时废止。本次修订的核心变化集中在三个方面。保护范围扩展,明确将“集成光子、量子等功能的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纳入保护范围,为光电融合、量子芯片等前沿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依据。独创性声明制度,要求申请人书面指明布图设计中具有独创性的设计区域、设计要点及相应功能,使权利保护范围在登记阶段即得到固化,降低后续侵权判断的难度。侵权赔偿力度加大,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在计算出的赔偿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额。为保障新旧制度平稳衔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步发布过渡办法(第694号公告),自10月15日起,当事人可办理恢复权利、向外国人转让专有权、许可合同备案、出质登记、查阅登记簿等业务,相关手续按修订后条例及配套细则执行。
WIPO标准必要专利与争议解决研讨会今日日内瓦开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的“标准必要专利与争议解决研讨会——更快、更高、更强——携手并进?”(WIPO/SEP/GEN/26)于2026年10月12日至13日在日内瓦以线上线下混合形式举行,提供英、法、西三语同声传译。会议首日聚焦WIPO的SEP战略实践,围绕SEP信息、数据与透明度、法律信息获取、FRAND实践等议题设置四场平行工作坊,并介绍WIPO Lex标准必要专利判例法合集及PATENTSCOPE的最新功能。次日深入探讨司法路径,来自英国高等法院、印度德里高等法院、统一专利法院、巴西里约热内卢州法院及韩国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的法官将就SEP争议的司法裁决方法、多司法辖区诉讼策略及FRAND争议中的替代性争议解决(ADR)机制展开讨论。本次研讨会是WIPO在SEP领域系列工作的延续。2026年,WIPO已发布FRAND估值方法报告,并在PATENTSCOPE中引入经核实的SEP数据,持续推动SEP生态的透明化与可预测性。